目前百色市轻便摩托车估计不少于10000辆
2008/8/29 百色新闻网?右江日报 阅读:9241据《右江日报》记者报道,被定性为“机动车辆”,百色市“电摩托”何去何从发人深思。
据悉,2008年5月23日,右江区人民法院以“2008右行初字第11号”判决书判决了一桩交通肇事案,做出了支持百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的行政处罚的判决。这桩非常普通的交通事故,却吸引了各方面人士的关注,原因在于:右江区人民法院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将百色市的电动轻便摩托车定性为“机动车辆”。
据了解,目前百色市轻便摩托车估计不少于10000辆,按一辆轻便摩托车有3名相关使用人员计算,有30000人靠轻便摩托车解决日常的出行。在城镇化日益发展的今天,依靠轻便摩托车出行的人群还将继续壮大。一旦政策有所变动,将在这些人群中引发强烈震荡。
记者在街头对14名轻便摩托车驾驶员随机进行了身份调查,调查显示,其中公务员1人,打工族9人,小私营业主2人,无职业者1人,退休人员1人,符合网上认为轻便摩托车为工薪阶层出行工具的调查结论。他们都非常关切对于轻便摩托车的政策走向。
百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大队长何悦表示,轻便摩托车的管理一直是个较为敏感的问题。何悦认为,百色城区道路在城镇化发展迅速的今天,已经不堪重负,轻便摩托车该是治理的时候了。但目前我国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或法规,许多城市都是依据自己的经验进行轻便摩托车的管理,有禁也有放,更多的是暂且不问。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