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将开展为期半年电动自行车清查行动
2012/5/1 电动车网 阅读:7652据了解,从5月16日起,珠海市将在市区开展清查违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行动。
根据《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9条、第10条的规定,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予注册登记,禁止未经登记和经济特区外号牌的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
此次清查时间将从5月持续至10月。但因考虑到仍有不少市民拥有电单车,因此特意留下15日的缓冲期。
从5月1日至15日,车主有15日的缓冲期自行处理电动自行车及无号牌、异地号牌、报废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