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16日起电动车无牌上路 将扣车处罚200元
2013/11/13 电动车网 阅读:10859据中国电动车网了解,泉州市11月16日起将对泉州市中心区超标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进行处罚。
10月16日至11月15日为泉州市对电动自行车文明行车社会宣传期主要为教育劝导,11月16日后泉州公安部门将重点查处超标电动自行车无牌证上路、不按规定安装号牌、逆向行驶、闯红灯、超载、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对酒驾、醉驾超标电动自行车按照酒驾、醉驾机动车的有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对驾驶未悬挂车牌(无牌或有牌未安装)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暂扣车辆、并处200元罚款、核对相关车辆来历凭证后给予放行;
对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安装号牌上路行驶的,暂扣车辆、并处20元罚款、核对相关手续、责令其按规定安装号牌后给予放行;
对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已取得电动自行车牌证的市民要规范悬挂前后两个车牌,并记得随身携带行驶证、身份证;未满18周岁,特别是中小学生不得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和乘坐超标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超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得超过2人;上路行驶要按指定路线行驶,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应保持安全车速,注意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坚决杜绝无牌证上路、不按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超载、酒驾等危险驾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