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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偷盗自行车嫌犯首次列入“黑名单”

2007/3/27 乌鲁木齐晚报 阅读:4289

3月20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钢城分局破获一盗窃自行车的10人团伙,追回电动自行车2辆,山地车1辆,普通自行车2辆。根据公安部日前提出的,凡是盗窃电动自行车的,一律刑事拘留的要求,此案的主犯玉某日前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了解,这是自今年3月初,乌鲁木齐市开展打击盗窃自行车专项行动以来的第一战果,此案的10名嫌疑人也成为首府警方“盗车黑名单”中的首批在册人员。

3月20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钢城分局根据线索,破获一盗窃自行车团伙,抓获10名嫌疑人。其中,今年18岁的主犯玉某属社会无业人员,最小的嫌疑人仅有15岁。

目前,除犯罪嫌疑人玉某被警方刑事拘留,15岁的艾某被少管外,其余八名嫌疑人均为在校中学生,他们在认识到自身错误后,被校方带回教育。购买赃车的当事人也正在接受警方的处理。

昨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在专项行动中,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对盗窃电动等高档自行车的,一律依法刑事拘留并追究刑事责任;对盗窃普通自行车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对被处罚后再次盗窃自行车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派出所要将本辖区被盗自行车的信息录入电脑进行管理,建立盗车人员名单制度。此外,租房者在屋里窝藏赃车,房东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光收房租。在本次专项行动中,还将重点打击发现自行车窝赃而不报告的出租房主。(刘青霞、刘敏)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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