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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主城区限行或禁行电动自行车

2015/12/26 电动车网 阅读:18206

『导读』电动自行车限行、禁止通行区域有:将北面龙马大道以南、南面大梯步X弯道以东、西面丹霞路和怡景路以东、东面小市半边街以西的区域划定为电动自行车限制通行区域。

 

近段时间,不少移动手机用户通过短信向酒城学苑手机报发送问政信息,广大网友也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问题、提出建议等,相关职能部门在第一时间给予了回复。

 

将加大气源供给保障蓝田片区用气

 

蓝滨城二期某网友反映,近期蓝滨城悦府每到用气时段就没有天然气,晚上洗澡也时大时小,希望政府积极解决此问题,缓解业主用户用气困难。

 

泸州市住建局回复:由于泸州川油天然气有限公司上游气源蓝田配气站原有来气井站整改,该气井站变更为江南配气站。江南配气站要为泸州市区以及加气站供气,导致蓝田配气站气源不足(进站压力0.2—0.3MPa,正常情况为0.8MPa以上),以致泸州川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分配气源不足,最终造成蓝田片区气压不足。

 

为了解决蓝田片区居民用气问题,泸州川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现已采取措施,一是与蜀南气矿协商,加大气源供给;二是给用户做好解释工作,尽量采取错峰用气;三是加大管线整改力度,尽可能增大管输能力。

 

主城区限行或禁行电动自行车

 

网友咨询,电瓶车在城区行使,哪些地方不能驶入?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回复:电动自行车限行、禁止通行区域有:将北面龙马大道以南、南面大梯步X弯道以东、西面丹霞路和怡景路以东、东面小市半边街以西的区域划定为电动自行车限制通行区域。其中,江阳区主干道从沱江一桥南桥头至龙透关全线为电动自行车禁止通行区域。未注册登记、核发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严禁在禁止和限制通行区域通行;过境电动自行车可经龙马大道、沱江三桥、酒城大道、丹霞路、三道桥、X弯道、长江大桥等线路通行。

 

来源:泸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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