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电动车又出新规定!上路不戴安全头盔罚款40元
2016/3/22 电动车网 阅读:23212『导读』根据新修订的《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再次重申,新的《管理办法》增加了两条规定与广大市民出行密切相关。
根据新修订的《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再次重申,新的《管理办法》增加了两条规定与广大市民出行密切相关,一个是“乘坐人应当在驾驶人后方正向骑坐”,另一个是“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这两条规定分别是《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七项和第九项。
据了解,增加这两条规定,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驾驶行为,保障驾驶人和乘坐人的人身安全。如果违反了以上两条规定,依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驾驶人罚款40元。
交警部门呼吁广大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严格遵守道路相关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服从交警指挥,积极维护海口市良好的交通秩序,大家齐心协力,为海口“双创”工作贡献力量。
来源:海南日报
我不戴头盔也扣车
实话说,海口的交警让我感觉是在搞钱,他们原先只规定驾驶人要戴头盔,乘坐人不用,新规定不公布,然后后来乘坐人也抓
说要在网上交钱 要在哪里交呢
交警态度恶劣啊!没有给我们老百姓一个信任感,当兵的就是为了保护人民,如果失去民心,我们老百姓同样也会像当初日本鬼子进入中国一样拉起队伍保护自己,现在的海口交警如财狼,公安如虎豹,只会欺负我们老百姓。
呵呵。纳税的钱让你们这样来搞事情。
仗着一身制服,在老百姓头上作威作福的东西!
交警:小的们!这可都是年终奖,一个也别放跑了。
交通那么堵也不知道管,整天就知道罚款
电单车佩戴安全头盔起不到安全作用,好比脱裤子放屁。市民被罚款的钱流向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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