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爆料:某地工商局“冲业绩” 用99年旧国标勒令停售“超标电动车”
2018/12/14 电动车网 阅读:6878『导读』新国标过渡期还没结束,但某些地方竟然为了年底报表好看拿着1999年的旧国标来治理“超标电动车”,坑害当地电动车经销商的利益。
新国标过渡期还没结束,但某些地方竟然为了年底报表好看拿着1999年的旧国标来治理“超标电动车”,坑害当地电动车经销商的利益。

这件奇葩的事情就发生在湖北省宜昌市,当地工商局组织近日开展对流通领域交通工具类商品“靶向式”抽查检验,竟然以最高车速超过20km/h、无脚踏行驶能力、轮胎宽度不符合GB17761-1999标准要求,勒令当地电动自行车专卖店停止销售这14批次不合格商品。

勒令停止销售不合格电动车是工商局的权利,但湖北省宜昌市工商局的执法依据尽然是鸡肋到执法者无视,业界和民众无感的1999年旧国标,不是即将施行更符合实际情况的新国标。这其中是不是存在某些问题呢?
自从年内电动车新国标出台,各方都积极拥护新国标,认为电动车新国标的施行能够为将会彻底改变我国现在混乱的电动车市场!各地电动车生产商紧罗密布地根据新国标来生产电动车。
各地政府为了新国标的顺利执行,在治理电动车根据当地情况的电动车制定相应的过渡期管理政策,然后按照这个政策来治理电动车市场。比如北京市出台《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设置三年过渡期;浙江省出台《关于做好国家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前过渡期内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设置三年过渡期等等。

唯独宜昌市工商局,治理当地“超标车”的依据竟然是1999年出台的电动车旧国标,在此我们不得不怀疑是因为年关将至,当地工商局为了年底报表好看没事找事,乱管理。
电动车新国标的出台是一件好事,各地政府治理电动车乱象也是一件好事,但某些地方凭借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管理政策就会把好事变成一件坏事了。
在此,我们希望各地执法部门在管理“超标电动车”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再慎重,因为电动车经销商都想多卖点车多赚点钱过个好年!!!
